市卫生局关于切实做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有关直属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临床路径管理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3〕210号)要求,现就我市切实做好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临床路径管理工作的重大意义 临床路径管理工作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强医院管理,合理控制医药费用的重要手段,各级卫生
[发布日期] 2013-10-0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路径;临床;管理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