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扎实推动医疗机构营养科和营养食堂建设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为扎实推动住院患者无陪伴和营养包餐工作开展,规范我市医疗机构营养科和营养食堂的建设,根据《临床营养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卫医政管便函〔2009〕270号)、《关于印发住院患者无陪伴和营养包餐工作方案的通知》(津卫医管〔2014〕181号),我委对医疗机构加强营养科和营养食堂建设提出如下具体工作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发布日期] 2015-06-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营养;膳食;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