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迎检有关工作的通知
[摘要] 市局直属各单位: 2003年以来,我局系统认真落实市政府要求,改造了一批无障碍设施;按照我市卫生区域规划和卫生资源调整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了资源重组,新建、改扩建后的医疗卫生机构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强化建筑入口、通道、楼梯、厕所、电梯等部位的无障碍设施的设计和施工,保证新的建筑建成后就达到无障碍的建设标准。 按照市建交委《关于做好我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迎检有关工作的通知》(建设[2010]276号)要求,为不断完善我局系统无障碍设施建设,做好我市创建无障碍建设城市迎检工作,提出几点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 建筑物无障碍
[发布日期] 2010-07-14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无障碍;设施;改造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