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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两孩政策问答(一)
[摘要]
一、2016年1月1日后,育龄妇女怀孕后生育第二个子女还需要进行审批吗? 自2016年1月1日起,天津市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生育第二个子女不需要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全市统一实行一孩、二孩生育登记制度。 二、哪些情况需要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到哪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本市常住人口合法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到夫妻任何一方的户籍地、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进行生育登
[发布日期] 2016-01-0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生育;登记;子女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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