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的通知
[摘要] 市局直属各单位: 汛期将至,为认真落实市安委会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防范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市卫生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领导 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超前防范,努力提高防灾减灾能力。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早谋划、早准备、早行动、早预防。要结合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做好本单位汛期的各项防范工作,制定有效防范应对方案和措施,有效预防和遏制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 二、切实做好汛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发布日期] 2010-06-22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汛期;生产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