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天津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摘要] 市局直属各单位: 现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天津市高处悬吊作业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津安监管二〔2012〕36号)转发给你们。 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强化岗位责任,落实规章制度,严格规范作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二○一二年七月二十六日
[发布日期] 2012-08-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安全;监督管理;作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