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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城区公立一级医院办理更名手续通知
[摘要] 市内六区、滨海新区卫生局: 我市于2000年-2003年对城区公立一级医院进行结构和功能调整,城区公立一级医院全部整体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适应居民需求,暂时保留了原一级医院名称。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建设,根据《关于社区卫生服务有关机构编制问题的通知》(津编事字〔2007〕106号)要求,城区公立一级医院需统一更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具体事宜如下: 1.各区卫生局要按照相关程序报请区机构编制部门,将本区已整体转型的公立一级医院统一更名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再保留原一级医院名称。 2.
[发布日期] 2010-05-3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社区卫生;卫生局;一级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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