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等级管理办法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巩固我市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成果,确保各预防接种门诊按照评审等级标准持续、规范运转,进一步提升全市免疫规划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关于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的通知》(津卫疾〔2011〕173号)和《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2011版)》,市卫生局研究制订了《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等级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预防接种门诊等级管理办法天津市卫生局2012年10月11
[发布日期] 2012-10-12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预防接种;门诊;评审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