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申报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
[摘要] 有关单位: 现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人事教育司《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国中医药人教教育便函〔2011〕1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中的要求,组织做好推荐工作,于2011年7月21日上午前,将建设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报市卫生局中医处,同时上报电子文档。 附件: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全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的通知二○一一年七月十八日
[发布日期] 2011-08-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建设项目;名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