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3651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在卫生系统开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
[摘要] 局直属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党委: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已于2010年4月29日经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10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新修订《保密法》实施,认真搞好学习宣传活动,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文件精神,局保密委制定了卫生系统开展新修订《保密法》学习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并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在人财物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和保障。主管保密工作领导要亲自抓,科学安排,周密
[发布日期] 2010-09-1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保密法;保密;宣传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78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