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党委 市文明办 市总工会 市妇联关于表彰天津市卫生计生行业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和第十届十佳医务工作者的决定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市卫生计生委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机构,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委联合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市妇联,开展了天津市卫生计生行业第四届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好医院”和第十届十佳医务工作者评选活动。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各医疗卫生单位高度重视、逐级推荐、层层把关;评选活动把人民满意作为惟一标准,通过开设专栏、群众提名、网络投票、社会公示等方式,确保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评选结果的公平、公正、公开。评选活动开展以来
[发布日期] 2016-10-1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计生;天津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