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天津市中医药标准化第二期培训班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各直属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推动中医药标准化实施推广工作,根据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2012年中医药部门公共卫生专项资金项目工作任务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办规财发〔2012〕27号)及《关于印发2012年公共卫生专项资金中医药标准化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国中医药发件政法便函〔2012〕20号)要求,市卫生局组织了我市第一期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班,受到了广大学员的欢迎。现将第二期中医药标准化培训班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发布日期] 2012-12-03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培训;标准化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