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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摘要] 委直属各单位:    按照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2017年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7〕71号)要求,为做好市卫生计生委系统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推荐人选应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坚持科学精神,恪守职业道德,潜心一线科研工作,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即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发布日期] 2017-03-3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人选;百千万;推荐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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