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病理会诊中心疑难病理集体会诊收费标准的批复
[摘要] 人民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市病理会诊中心疑难病例集体会诊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费〔2010〕44号),同意坐落你院的天津市市病理会诊中心按照患者自愿的原则,由患者委托并签订协议,收取疑难病理会诊费。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你单位开展的疑难病理会诊服务具体收费标准为:两位专家会诊每例患者最高收费600元;三位及以上专家会诊每例患者收费1000元。 二、市病理会诊中心收取病理会诊服务费,应根据患者病情和诊断的难易程度,在最高收
[发布日期] 2010-12-0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会诊;病理;收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