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开展天津市医院中药房达标单位申报工作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局直属各医院,医学院校附属医院: 根据天津市卫生局《关于印发天津市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津卫中〔2009〕452号)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决定2012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医院中药房达标单位的验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范围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 二、申报单位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中药房工作,具有良好的中医药工作基础,能够开展多种形式的中药服务; (二)认真执行《天津市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关于中药饮片处方用名和调剂给
[发布日期] 2012-04-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学、药理学、毒理学(综合)
[关键词] 中药房;卫生局;医院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