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天津市卫生行业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市卫生局直属各单位,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疗机构,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市卫生局机关党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增强凝聚力,充分调动医疗卫生工作者积极性,按照卫生部关于在全国医疗卫生系统开展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的通知精神,市卫生局党委决定在行业内开展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卫生职业精神大讨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
[发布日期] 2012-06-0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医疗卫生;精神;职业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