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可疑群体不良事件后续处理情况的通报
[摘要]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医疗机构,医学院校附属医疗机构: 近日,我委接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可疑群体不良事件后续处理情况的通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今年6月,天津晶明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在北京、江苏两地发生可疑群体不良事件,我委及时将此事件的有关情况通知了全市医疗机构,要求全市立即停止使用该公司生产的眼用全氟丙烷气体。
[发布日期] 2015-10-28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眼科学
[关键词] 晶明;眼用;全氟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