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援助西藏开展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工作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各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中央驻津医院,部分部队、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对援助西藏开展包虫病流行情况调查工作的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函〔2016〕1296号)转发给你们。 全市卫生计生系统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大力弘扬不畏艰难、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和我市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扎实工作,开拓进取,提升重大疾病防治水平,推动健康天津建设。2016年12月26日
[发布日期] 2016-12-26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卫生;计生委;表扬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