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生计生委转发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
[摘要] 各区卫生计生委,委直属有关单位,医学院校附属医院,部分企事业单位医院: 现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学检验实验室基本标准和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卫医发〔2016〕37号)可在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http://www.nhfpc.gov.cn)医政医管栏目自行下载。
[发布日期] 2016-12-15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生委;卫生;试行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