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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四中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批复
[摘要] 第四中心医院:   根据市物价局《关于第四中心医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的复函》(津价费〔2010〕53号),同意你院门诊输液椅收费标准为2元/人次,自2010年4月20日起执行。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发布日期] 2010-12-01 [发布机构] 天津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中心医院;输液;门诊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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