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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基因枪等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为适应各地对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现将基因枪等产品的分类界定通知如下:一、基因枪:以氦气为动力,以干电池为起动电源,把DNA微弹或颗粒药物直接发射到人体或动物的细胞、组织或器官。作为Ⅲ类医疗器械管理。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食品药品监督;空气采样仪;药品监督管理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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