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收录 274775 条政策
 政策提纲
  • 暂无提纲
关于发布2002年第六期违法药品广告公告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加强药品广告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广告行为,依据《广告法》和《药品管理法》,规范药品广告发布秩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辖区内药品广告发布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发布的药品广告予以公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2002年11月至12月共依法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8个,查处未经审批刊播的、使用过期失效文号的、伪造冒用批准文号的、禁止广告宣传的品种进行宣传的药品广告共860份,详见《违法药品广告公告》(〔2002〕第6期,总第12期)。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药品广告;药品监督管理局;广告批准文号 [时效性] Effective
   浏览次数:83      统一登录查看全文      激活码登录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