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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儿氨酚烷胺颗粒等9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按照《关于开展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转换评价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04]101号)的要求,经我局审定,小儿氨酚烷胺等9种药品转换为非处方药(其中化学药品6种,中成药3种),现将药品品种名单(附件1)及其说明书(附件2)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接本通知后,尽快将有关事宜通知本辖区相关药品生产企业。
[发布日期]  [发布机构]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药理学
[关键词] 非处方药;药品;药品监督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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