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召开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通知1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 经国务院批准,2010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定于2010年1月14日至15日在北京召开,会期两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按照全国卫生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总结2009年中医药工作,分析当前中医药工作形势,部署2010年中医药工作,全面推进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参加会议人员(名额见附件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卫生厅局分管负责人、中医药管理局局长、卫生厅局中医处处长和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主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分管负责人。
[发布日期] 2011-01-07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会议;负责人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