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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
[摘要] 国中医药办发〔2005〕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有关直属单位: 中医药博大精深,浩瀚的历史文化孕育了众多中医药名家,蕴涵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和各种学说,以及独具特色的医疗手段和技术,留下了大量珍贵文献资料、文物和多处具有历史价值的人文古迹。同时,中医药文化在传承、传习过程中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一批中医药博物馆,建立了一批现代化的中医院,造就了一批现代名中医。一些博物馆和中医院已成为传播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弘扬中医药文化和开展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场所。 为了大力弘扬祖国优秀传统文化,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充分展示几千年中医药的古老文化与现代文明,使世人广泛了解我国传统医药的起源和发展历程,更好地传承和发扬中医药优秀文化,促进中医药事业的继承与发展,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决定开展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以下简称文化基地)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发布日期] 2005-09-16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关键词] 中医药;文化;基地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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