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谈判药品仿制药支付问题的通知
[摘要] 京人社医发〔2018〕138号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定点医药机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将36种药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7〕54号)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谈判……
[发布日期] 2018-07-03 [发布机构]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药品仿制;支付问题;北京市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