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利用统借统还贷款收购法国安迪苏公司向下属单位收取利息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摘要] 北京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中国蓝星(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蓝星)通过设立于香港的全资子公司蓝星国际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蓝星),收购法国安迪苏集团公司。由于国家外汇管理政策的限制,中国蓝星从国家开发银行借入资金,通过渣打银行北京分行以委……
[发布日期] 2006-09-08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蓝星;国家开发银行;香港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