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增值税的通知
[摘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为节约水资源,促进农业节水灌溉,发展农业生产,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滴灌带和滴灌管产品有关增值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自2007年7月1日起,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滴……
[发布日期] 2007-05-30 [发布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滴灌;增值税;免税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