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
[摘要]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你局《关于对有奖储蓄中奖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请示》(吉地税所字〔1995〕6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个人参加有奖储蓄取得的各种形式的中奖所得,属于机遇性的所得,应按照个人所得税法中“偶然所得”应税项目的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 1995-03-13 [发布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所得;中奖;税法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