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局关于对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扬子江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事宜的公告
[摘要] 根据《食品药品监督总局 关于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促进药品现代物流发展的意见(国食药监市〔2005〕160号)》和《黑龙江省开展储存配送药品业务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黑食药监流通发〔2013〕125号)在关规定,现就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扬子江医药经营有限公司药品委托储存、配送事项公告如下。
[发布日期] 2017-12-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扬子江;委托;药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