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
[摘要]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5〕24号),进一步推动我省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基层消防组织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政府管理、公众参与、统一协调、运行高效的城乡公共消防安全基层基础建设保障机制,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以镇带村、拓展公共消防服务功能,坚持城乡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组织网络和灭火救援力量体系优先建设,力争到2020年,全省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基本达标,基层消防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共消防安全保障能力和社会消防治理水平进一步提升,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
[发布日期] 2015-12-0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消防;建设;消防设施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