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局《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工作信息的函》的通知
[摘要] 关于转发国家局《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 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工作信息的函》的通知 各市(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农垦总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局《关于报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工作信息的函》(安监管司危化函字[2004]16)转发给你们,请明确责任,设定专人,认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发布日期] 2008-04-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化学品;工作;安全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