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 各市(地)、省直管县(市)安全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设计单位: 现将《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7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相关要求传达到有关单位。
[发布日期] 2013-09-0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安全;城乡;总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