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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通知的通知
[摘要]
现将《国家林业局关于调整人工用材林采伐管理政策的通知》(林资发〔2002〕191号)转发给你们,并对具体实施的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地要按规定和技术规程要求,对近3年需要进行抚育的人工用材林进行普查和规划。
[发布日期] 2003-03-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林业科学
[关键词] 采伐;抚育;限额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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