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国家安监总煤调〔2011〕139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产煤市(地)煤炭行业管理和安全监管部门,龙煤控股集团及各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集团)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过河口煤矿“8·14”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11〕1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11-09-1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瓦斯;严格执行;煤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