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黑龙江省2014年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及经营单位有关情况的报告
[摘要] 环境保护部: 为落实《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记录和报告经营情况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09年第55号)的有关规定,按照《关于报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及组织填报经营单位经营情况的通知》(环办函〔2015〕270号)的要求,我厅组织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填报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及经营单位经营情况。
[发布日期] 2015-05-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