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教育局,绥芬河市、抚远县教育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教育局: 现将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关于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少年传承中华传统美德”之“墨香书法展示”活动的通知》(教基一司函〔2014〕9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发布日期] 2015-01-2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展示;书法;作品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