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国卫妇幼发﹝2015﹞ 54号、59号文件的通知
[摘要] 各市(行署)、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 近期,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了《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国卫妇幼发﹝2015﹞54号)、《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国卫生妇幼发﹝2015﹞59号)两个重要文件,两个文件的下发,对于新时期促进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科学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是今后一个时期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乃至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现就贯彻落实两个文件精神提出如下要求: 一、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两个文件下发的重视意义。
[发布日期] 2016-01-1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妇幼;服务;健康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