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基层服务管理开展“四零”服务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完善计划生育基层 服务管理开展“四零”服务的通知 各市(行署)卫生计生委,绥芬河市、抚远市卫生计生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卫生局(计生委): 为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服务水平,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能力和质量,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计划生育服务,就开展“四零”服务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实施方案》和《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四零”服务创建公开承诺》要求,按照“服务态度、服务语言、服务行为、服务效能、服务设施、服务纪律”六个规范和“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的“四零”标准,不断改革和完善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服务管理,提高优质服务水平。
[发布日期] 2017-08-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医学(综合)
[关键词] 计划生育;服务;生育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