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煤矿百日安全生产会战的通知
[摘要] 关于开展全省煤矿 百日安全生产会战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产煤市人民政府,龙煤集团及各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部署要求,深刻吸取鹤岗市兴山区富华煤矿“9.20”火灾教训,认真落实各级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煤矿企业继续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省政府安委会决定自2008年9月25日开始,利用100天的时间开展全省煤矿百日安全生产会战活动(以下简称百日会战)。
[发布日期] 2012-12-11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督查组;督查;百日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