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处罚
[摘要] 职权名称 外国人、外国渔船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处罚 职权编码 230000-03-0-1029 职权类型 行政处罚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2013年12月28日修正): 四十六条 外国人、外国渔船违反本法规定,擅自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水域从事渔业生产和渔业资源调查活动的,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可以没收渔获物、渔具,并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
[发布日期] 2016-03-24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职权;本法;渔船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