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成立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摘要]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快我省建设法制社会的步伐,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各项工作任务,制定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总体要求、阶段性目标、具体任务和保障措施,协调解决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总结、交流各地、各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经验、做法,表彰、奖励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发布日期] 2005-12-09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依法行政;厅长;副厅长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