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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牡丹江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申请继续收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函》(牡政函〔2015〕19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5-04-10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环境科学(综合)
[关键词] 配套;收费;基础设施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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