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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部分市地需搬迁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情况的通知
[摘要]
关于部分市地需搬迁的危险化学品 从业单位情况的通知 哈尔滨市、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省农垦总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开展危化品从业单位搬迁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字[2005]32号)要求,各市(地)安全监管局通过调查摸底,目前共有14家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列入搬迁计划。
[发布日期] 2005-11-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化学品健康与安全
[关键词] 从业;搬迁;化学品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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