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垦区2017年第二批土地整治项目可研及立项的批复
[摘要] 宝泉岭、红兴隆、建三江、牡丹江、齐齐哈尔管理局: 《黑龙江省农垦齐齐哈尔管理局关于申报2017年第二批土地整治项目的请示》(齐垦局呈〔2017〕19号)、《黑龙江省农垦建三江管理局关于浓江农场土地整治项目等8个项目立项的请示》(建垦局呈〔2017〕16号)、《黑龙江省农垦牡丹江管理局关于管理局2017年第二批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牡垦局呈〔2017〕42号)、《黑龙江省农垦红兴隆管理局关于对北兴农场18作业站、前锋作业站、朝阳作业站土地整治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评审的请示》(红垦局呈〔2017〕42号)、《黑龙江省农垦宝泉岭管理局关于共青、普阳等3个农场土地整治项目立项的请示》(宝垦局呈〔2017〕38号)收悉。
[发布日期] 2017-09-26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整治;立项;管理局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