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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村村通”设备加强管理的通知
[摘要]
关于对“村村通”设备加强管理的通知 有关市县广播电视局: 为了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的成果,防止“法轮功”分子利用鑫诺星进行反动宣传,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确保安全播出,各地对1998年总局补助的广播电视盲村的直播卫星接收设必须严加管理并按要求抓好落实: 1、直播卫星接收设备只能用于农村,解决农村的信号源问题,县局视情况不同可留1—3台但只能作备份用。
[发布日期] 2003-06-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直播;接收;设备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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