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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摘要] 职权名称 食用菌菌种质量检验机构资格认定  职权编码 230000-01-0-0988  职权类型 行政许可  审核转报 否  职权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2013年6月29日修正):  第四十四条 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对种子质量进行检验,承担种子质量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检测条件和能力,并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考核合格。
[发布日期] 2016-03-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一般性文件 [学科分类] 农业科学(综合)
[关键词] 质量检验;菌种;主管部门 [时效性] Effectiv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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