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西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5.5”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摘要]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西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 “5.5”瓦斯爆炸事故通报的通知 各产煤市(地)政府(行署)安委办,龙煤集团及各分公司、沈煤集团鸡西盛隆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煤龙化哈尔滨矿业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山西临汾市蒲县克城镇蒲邓煤矿“5.5”瓦斯爆炸事故的通报》(安监总煤调〔2007〕10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落实。
[发布日期] 2007-05-23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能源(综合)
[关键词] 煤矿;关闭;隐患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