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的通知
[摘要]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成立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的通知 大兴安岭地区行政公署,各市(不含县级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和《黑龙江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黑应急委发〔2006〕16号)规定,省政府决定成立黑龙江省水上搜救中心。
[发布日期] 2007-12-25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社会科学、人文和艺术(综合)
[关键词] 市长;副局长;搜救 [时效性] Effectiv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