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摘要] 黑龙江北大荒绿色健康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黑北绿呈〔2013〕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职工的合法休息休假权利,促进企业生产持续发展,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和原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针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原则上同意你公司对部分工作岗位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
[发布日期] 2013-10-22 [发布机构]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效力级别] 规范性文件 [学科分类] 食品科学和技术
[关键词] 工作制;工时;工作 [时效性] Effective